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
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 > 其他 > 通知公告

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问题线索的通告

时间: 2024-06-03 15:14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 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反垄断、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工作部署,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,促进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,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营造我区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现就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线索征集时限

 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    

  二、征集内容和范围

  行政机关和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,制定、发布含有排除、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;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;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;排斥、限制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、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问题。

  三、线索提供方式

  (一)电话提供。12345政务服务热线;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股线索收集热线0763-5827050(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30)。

  (二)来信提供。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66号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股,邮政编码511800。

  四、提供线索须知

  (一)实事求是。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,请实名举报问题线索,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。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,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、诬陷他人。

  (二)详实举报。举报线索时,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事由、基本过程、结果和联系人的有效联系方式。专项整治工作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,严格保密信息隐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6月3日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